記者楊忠翰/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何姓男子,前年6月間搭乘公車時,翹起小指撫摸鄰座短裙妹大腿,對方隨即起身怒斥:「碰什麼碰」,何男矢口否認性騷擾,還撂話說:「我就不要坐這邊!」,然後起身離開座位;高等法院審理後,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何男拘役20天定讞。檢警調查,前年6月4日晚間7時許,女大生小燕(化名)從捷運新埔站搭公車回家,上車後坐在左方倒數第二排靠窗座位,何男則跟著坐在她身旁,小燕拿著手機專心看新聞,何男卻一直往她這邊狂擠,小燕認為是對方太胖的關係,原本對其舉動不以為意,只能盡量往窗戶靠近。孰料,公車開動後,何男竟翹起左手小拇指,並刻意觸摸小燕右大腿2下,儘管其他手指仍貼在膝蓋上,小燕仍認定遭到性騷擾,遂起身怒罵:「碰什麼碰!你再這樣,我要告訴司機!」,何男先是否認性騷擾,接著又說:「我就不要坐這邊嘛!」,然後起身離開座位。小燕認為何男毫無悔意,遂對他提出性騷擾告訴;何男庭訊時否認性騷擾,並辯稱因公車行駛時車身晃動,左手小拇指才會碰觸對方大腿;小燕卻認為,何男4隻手指是貼在膝蓋上,小指翹這麼高是故意摸她的大腿。法官認為,如果是車身晃動因素,何男不可能只有小指碰到小燕大腿,其他4指還能貼在自己膝蓋上,遂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何男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。▲何男坐公車用小指觸摸短裙妹大腿遭判拘役20日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狼店長強吻工讀生 辯:當家人較隨便她手臂遭異物狂頂 轉頭見色狼濕褲襠襲胸女同學 男大生:摸起來很舒服摸一把才會中?男襲臀真的中「大獎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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